问题详情
我跟我前妻2012年通过法院离婚,法院判决自己的土地各自经营,2016年我前妻那一张纸让我签字,类似保证书,【土地给他的保证书】。我没给他签字,我前妻找她弟弟来我家打架,他弟弟先动手扯我衣服打我,打我头把我打的有点迷糊了,然后我就打他弟弟,就一拳,他弟弟把我家窗户玻璃都打碎了。事之后他们鉴定出来轻伤二级,这案件我承担多大责任?打官司的话我能赢百分之多少呢?我打他一拳是不是属于正当防卫?麻烦您了,谢谢。
时间:2019-08-30已回复(3)

律师回复

  • 东区法律顾问

    2019-08-30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19条指出:要准确认定对家庭暴力的正当防卫。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为,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条件,就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行为造成施暴人重伤、死亡,且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认定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以足以制止并使防卫人免受家庭暴力不法侵害的需要为标准,根据施暴人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手段的残忍程度,防卫人所处的环境、面临的危险程度、采取的制止暴力的手段、造成施暴人重大损害的程度,以及既往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等进行综合判断。
  • 呼伦贝尔法律顾问

    2019-08-30
    反抗家暴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应该符合四个条件:一.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总之,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永州法律顾问

    2019-08-30
    家庭暴力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1)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对象条件。(4)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施以正当防卫,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主观条件。(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限度条件。

法律

咨询

问题

反馈

注册
立即注册
登录
登录

易夫法律 一对一律师咨询 10秒回复取消

电话咨询取消

    支付金额:

  • 68元/10分钟
  • 98元/30分钟
  • 158元/60分钟

支付方式:

立即支付
支付完成后,请保持手机畅通
稍后将有律师与您联系!

付款成功!取消

五分钟内将有律师与您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

0分 0秒
您本次购买的法律咨询时间是分钟

跳过

已经收到您的咨询,易夫律师团队将为您解答,付费咨询资深律师为您解答,免费咨询将由律师择优选择解答。

请选择悬赏金额

    悬赏咨询:

  • 悬赏20元
  • 悬赏38元
  • 悬赏58元
  • 电话咨询:

  • 68元/10分钟
  • 98元/30分钟
  • 158元/60分钟
立即支付
悬赏咨询,律师一分钟内优先解答!
99%的问题都得到了优质解决方案!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给您答复

下载APP

一键获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