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分类:票据
出车祸,保险公司已经赔偿,工伤能否重复赔偿?我去办理的工伤认定书已经批下来啦,我能否拿原来交给保险公司的那些票据去报工伤赔偿?
时间:2019-08-31已回复(3)

律师回复

  • 屯门区法律顾问

    2019-08-31
    交通事故理赔之后,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职工遭遇第三方交通事故伤害,符合认定为工伤条件的,在第三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获得工伤保险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遭受本单位车辆伤害的,不能同时获得双重赔偿。
    附: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 黑河法律顾问

    2019-08-31
    受害者因车祸住院的,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责任和具体的损失等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1、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的责任,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残疾的,还应该根据伤残等级赔偿相应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2、如果经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对于不足部分,则可由承包对方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当然,也可以由对方先行赔偿后,再由对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 山南法律顾问

    2019-08-31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

咨询

问题

反馈

注册
立即注册
登录
登录

易夫法律 一对一律师咨询 10秒回复取消

电话咨询取消

    支付金额:

  • 68元/10分钟
  • 98元/30分钟
  • 158元/60分钟

支付方式:

立即支付
支付完成后,请保持手机畅通
稍后将有律师与您联系!

付款成功!取消

五分钟内将有律师与您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

0分 0秒
您本次购买的法律咨询时间是分钟

跳过

已经收到您的咨询,易夫律师团队将为您解答,付费咨询资深律师为您解答,免费咨询将由律师择优选择解答。

请选择悬赏金额

    悬赏咨询:

  • 悬赏20元
  • 悬赏38元
  • 悬赏58元
  • 电话咨询:

  • 68元/10分钟
  • 98元/30分钟
  • 158元/60分钟
立即支付
悬赏咨询,律师一分钟内优先解答!
99%的问题都得到了优质解决方案!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给您答复

下载APP

一键获取答案